浦武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泰宁邱洪出入口及接线工程已由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邱洪出入口工程和接线工程附属房建工程,工作范围为收费棚、停车棚、配电水泵房、综合楼建设(包含电施、暖施)及收费站给排水、收费站绿化等工程。其中:收费棚总建筑面积600m2,建筑高度10.2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停车棚为地上1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88.1m2,采用索膜结构;配电水泵房为地上1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5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3m2.底下建筑面积207.8m2(含地下水池106m2);新建综合楼为地上3层建筑,总建筑面积 1373m2,建筑占地面积468m2,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绿化工程主要为景观绿化,绿化面积1962m2,乔灌111株。
1.3 采购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建工程;
(2)采购类型:专业分包;
(3)采购范围和内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施工。
1.4 采购控制价(即最高采购限价,下同)人民币 10783200 元(含9%增值税)。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合同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分包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已进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工程施工分包、或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分包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在我公司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供应商,其业绩免于提交与审查;
(5)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资格要求: / 。
2.2 本采购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采购。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分包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等信息应与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等将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0592)5911367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57681951(at)qq.com
浦武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泰宁邱洪出入口及连接线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文件.rar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