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供应商的选择,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征集、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择优选择的入库管理方式。库内单位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分包或劳务合作供应商的工程履约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供应商库类别设置
1.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分为综合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专业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和劳务合作供应商库三个类别。
2.综合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不划分专业。
3.专业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按照专业划分为路基工程(含绿化)、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管网工程、环保工程、房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铁路工程、特种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14个专业。
申请专业工程施工分包的供应商应结合自身资质、业绩等条件确定申请的入库专业。
4.劳务合作供应商库按照专业设置路基工程(含绿化)、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管网工程、环保工程、房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铁路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
申请劳务合作供应商资格的,一家供应商可申请的劳务作业类别不超过两项专业工程所包含的劳务作业范围。
5.经评审,进入综合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承包相应专业的施工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专业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承包与其分包专业相应的劳务合作项目施工。专业工程供应商不可参与综合工程采购,劳务库内单位不可参与综合、专业分包采购。
6.所有申请单位只能入库一个类别,具体如下:
已进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格专业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可结合自身资质、业绩、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等条件申请增加入库专业或申请综合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资格。若在合格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已有一个专业的,可结合自身资质、业绩等条件再申请增加一个入库专业,若已有两个专业的,则不可再申请增加其他劳务专业。已进入库内的所有合格单位若本次申请其他类别并通过审查的,则仅保留本次所申请的类别及专业,原在库内的类别及专业作废。
二、 供应商入库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具有与申请的入库类别相对应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若有)。
3.近5年内,具有与申请的入库类别相对应的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www.mohurd.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无法查询的,应提供交工证明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在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6.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未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等经营不良状况情形的。
9.至入库申请截止之日,在最近5个年度内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中未有过信用考核定级为C、D级的情形。
10.至入库申请截止之日前5年内,未在福建省辖区内承建项目发生单次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多次安全事故累计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的,或在福建省施工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单次事故损失超过300万元的。
1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与申请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自然人的直属亲属,未在我公司担任部门中层及以上职位、或在公司相关部门就职。
三、供应商入库资质及业绩要求
(一) 综合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库入库专项条件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至入库申请截止之日,在最近五个年度中至少一个年度在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路基土建施工、路面施工、机电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级及以上、或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
(二) 专业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入库专项条件
1.路基工程(含绿化)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中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城市道路3公里以上。
②累计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1500万以上、或2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路面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以上或2个单项合同额700万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②累计修建城市道路路面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3.桥梁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8000万以上或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
②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1座。
4.隧道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完成单洞长≥500米的隧道1座或累计完成隧道长度2公里以上。
②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000米以上。
5.交通工程(安全设施)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2000万元以上。
②累计完成市*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合同1000万元以上。
6.交通工程(机电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完成单个项目里程50公里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1个。
②累计完成1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施工中至少2类的,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①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带16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1项。
②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1项。
③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3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0.5万KW。
8.管网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燃气管道3公里以上。
②累计修热力管道工程3公里以上。
③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3公里以上。
9.环保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过1项中型或2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0.房建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工程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
②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1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
③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④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他地基处理工程。
⑤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KN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⑥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⑦承担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1项。
11.钢结构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累计完成下列6类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②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③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④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⑤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⑥修建单座桥长≥100米的钢桥(钢栈桥)2座。
12.铁路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工程工程施工之一的,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15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②1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
③2座铁路桥梁。
④1座中间站。
⑤1个单项500万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13.特种工程
(1)企业资质。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
(2)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工程施工之一的,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①建筑物纠编和平移。
②结构补强。
③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14.绿化工程
(1)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项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以上各专业工程的工程业绩,均包括施工总承包和施工分包工程(不含劳务合作)的施工业绩。
(三) 劳务合作供应商入库专项条件
(1)企业资质。应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工程业绩。近5年累计完成的与申请专业相应的劳务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入库评审方法
本次申请入库采用合格制。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入库资料,公司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如有需要将对供应商申报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资质、信用、业绩、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管理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申请人进行有关事项澄清,请参加入库申请单位的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
经审查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公司会议研究确定,录入公司施工合格供应商库,同时通知相应申请单位结果,请参加入库申请单位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邮箱有效。
当企业经营状态发生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更换、资质变化、企业信用变化等重大经营状态变化时,入库申请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司。
公司每年将对库内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资质、信用、人员等。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年审书面材料。供应商未按照要求递交年审资料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库。
五、申请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供应商企业入库所需提交的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可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或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门户网站(p7k6i0.uqdv.cn)上下载,也可向建库单位联系索取。
六、申请入库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13日。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下午18:00前,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建库单位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经营发展部。
(四)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将纸质的申请文件材料装订后(不得使用活页夹),采用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的形式递交至建库单位指定地点;入库申请文件签名、盖章完整后的扫描件电子文档(扫描件以供应商名称命名)同步发送至建库单位联系人邮箱。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相关内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变更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建库单位: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经营发展部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18359557679
联系邮箱:1035853744(at)qq.com
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供应商增补入库公告.doc